各旗县区政府纠风办,稀土高新区纪工委,市直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 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2010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关注民生、实现群众满意,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
1、行政执法类(16个):地税局、国税局、交通局、工商局、规划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计生委、烟草专卖局、交警支队。
2、经济管理类(12个):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经委、统计局、政府采购中心、农牧业局、扶贫办、粮食局、林业局、水务局。
3、社会管理类(15个):政府办公厅、建委、民委、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局、房产管理局、人防办。
4、公用事业类(17个):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合网络通信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包商银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邮政局、供电局、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5、基层站所类:全市所有派出所、供电所、农机站、农村信用社。
各参评单位要把今年的评议重点放在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各旗县区纠风办要在完成全市评议任务的基础上,将所属小学、医院、供水、殡葬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列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去年评议整改落实不到位和整改落实效果不佳的问题,以及围绕今年重点工作要解决的问题。要在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中将以上问题罗列出来,要根据不同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不同职能,确定有针对性的评议内容。
各参评单位要将所属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作为评议对象,面向服务对象收集整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放测评问卷,进行综合测评,并将综合测评结果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纠风办。
对派出所、供电所、农机所的评议,采取主管部门评议和所属旗县区纠风办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主管部门评议占评议结果的40%,旗县区纠风办占评议结果的60%。评议结果将在所属旗县区内进行排序、公布。农村信用社由各旗县区面向服务对象发放测评问卷进行评议。
1、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按要求制定评议方案,按步骤开展评议工作,认真梳理评议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2、政风行风测评组于8月份开始,按评议类别对各参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综合测评,各参评单位要积极与测评组进行联络,配合测评工作。市纠风办将参加各测评组对参评单位的走访测评。
3、各旗县区和参评单位的总结报告和对基层站所的测评结果要在11月15日前报市纠风办。未按时报送相关报告和结果的,将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核细则,在年底综合测评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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