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一、举报须知
1.举报党员、干部、党组织、行政院(处)违纪违法行为是党规和法律赋予党员和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每个党员和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2.举报人应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我们欢迎署实名举报,以便于联系和调查。
3.举报人要对所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与法律责任。
4.我们一定会对举报人的信息及时认真处理,严加保密。举报人因进行检举、控告,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二、注意事项
1.举报可通过来电、来信、网络、来访等形式进行。
2.提倡和欢迎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信访举报”点击留言时,请留下邮箱,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回复。
来电:0472-6193015
来信:包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邮编:014030)
网络:电子邮箱:jwjsc@bttc.edu.cn
来访:包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勤业楼4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