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 o l 0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行评办发(2010]1号),对2010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认真做好2010年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任务,纳入本地区、本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的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一岗双责”要求落在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服务对象反映较为强烈的教育收费和高校后勤服务、管理等问题,务求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注重对2009年评议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确实存在并在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立即纠正;对属于涉及体制、政策等方面较为复杂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分步积极整改。整改情况要形成文字报告,主动报送当地政风行风评议组织部门,接受指导。
在政风行风建设及评议过程中,各地、各高校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评议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的安排,下半年集中精力开展好假期补课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中小学校利用假期集体补课收费的违规做法。秋季开学后要对各类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对违反教育部和自治区规定的招生行为要坚决制止,要加强对新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杜绝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
近年来,不少地区和高校配合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高校)内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针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及时纠正了一些不规范做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取得积极成效,为迎接当地政府的民主评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各地、各高校要继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好教育系统(高校)内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努力建立一套适合本地本校特点,科学、公正、规范的评议制度,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0年,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及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呼伦贝尔学院、赤峰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14所本科院校,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6所驻呼专科院校列为自治区本级评议对象。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列为盟市评议对象。上述高校和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 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评议内容,及早对照做好自我评议检查,工作不到位的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改进,努力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标。
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使民主评议过程成为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过程,成为转变教育行风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过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对建设政风行风、校风教风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在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执行到位,自觉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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