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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审计处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02日]

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印发的《2014年自治区高等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二十八项规定,以整治“四风”问题为抓手,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教职工和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促使广大干部、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教风、校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组织领导

学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对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计划安排、信息收集、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明 刘兴旺

副组长:李海丰 汪支平(常务) 薛长江 王有亮 施纪华 双山

成 员:张彩霞 李怀军 齐 玲 史喻 尚海涛 薛月姊

呼禾 王静 董贵成 赵明宇 张宗祥 张少峰 毕可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审处,主任:张彩霞(兼)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学。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维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

(二)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及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政策,规范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方面情况。

(三)校务公开。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规定公开办事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落实校(院、部、处)务公开等方面情况。

(四)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规范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方面情况。

(五)作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为切入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

(一)自查自评:各单位结合评议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群众评议:通过问卷调查、利用政风行风评议意见箱征求评议意见。

五、工作安排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我校行风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5日)

1、制定《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

3、在校内设立政风行风评议意见箱,行风评议举报电话:0472-6193011,邮箱:btsyjiwei@163.com,广泛收集意见。

(二)自查总结阶段(11月25日至12月5日)

1、各二级学院和行政教辅部门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表》(表格从纪委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各二级学院和行政教辅部门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和50名学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政风行风自查评议表》(表格从纪委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3、各二级学院和行政教辅部门结合本方案中的“评议内容”和以上两方面情况形成本单位的行风评议自查报告。

4、学校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自查情况,形成学校2014年政风行风建设自查报告。

(三)迎接评议阶段(12月5日至15日)

按照《2014年自治区高等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迎接评议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行政教辅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行风评议工作,认真自查,于12月5日前报送《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表》《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政风行风自查评议表》及自查报告。

(二)正视问题、落实整改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正视存在的问题,把行风评议工作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认真对待教职工、学生所提意见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抓好落实,务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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