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内纪发[2018]1号)、《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内纪发[2018]2号)和自治区高校纪工委《作风问题和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内教纪监[2018]5号)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使我校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落实到位,现将我校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紧盯作风建设和教育扶贫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继续完善监督体制机制,着力解决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是针对落实贫困生的资助认定标准、教育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治理整顿,坚决禁止与查处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二、治理重点
㈠ 作风问题治理
1、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
2、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
3、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挥民主不够等问题。“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
4、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
5、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
6、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的问题。
7、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㈡ “四种行为”治理
1、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2、严肃查处“假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态多、调门高,摆姿势、做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做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3、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行为;专权弄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4、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㈢ 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
1、制定的脱贫帮困政策多,跟踪督导问效少的问题。
2、在贫困生认定、建档立卡精准帮扶和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等方面是否存在变形缩水、挤占挪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分配不公等问题。
3、在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项目中,招录、推荐、选拔过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分配不公等问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挤占、拖欠、挪用教育扶贫款物等问题。
以上第㈠㈡项治理,要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狠抓落实。第㈢项治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措施
㈠ 成立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春生
副组长:郭金虎 史 瑜 张 晋
成 员:李怀军 尚海涛 王 静 董贵成 张彩霞
张少峰 张茂林 张迎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审处,主任由张晋兼任,联络员顾全胜(联系电话6193015,13847225766)。
㈡ 拓宽渠道建立台账。学校将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建立(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纪委举报电话6193011、6193012、6193015)。纪委将按上级要求对涉及作风问题和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线索及时进行排查处置整理汇总,将涉嫌违纪人员的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内容摘要、办理状态、承办人、办结时限,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等内容逐一登记,建立台账。
㈢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学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对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听、查、访等形式,及时掌握真实情况,督促指导自查整改。
㈣ 结合巡察强化监督。各院(处)要认真对待三项治理,学校将其纳入巡察工作重点,通过巡察深入发现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对问题复杂,需深入查清的,要及时按程序处置。
㈤ 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上报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㈠ 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院(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要按照专项治理安排部署,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要围绕治理工作重点全面逐条开展排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㈡ 精准统计,按时上报。各院(处)要认真对待各项治理工作,认真治理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0日前逐项上报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所报材料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特别要注意的是,第㈢项治理至2020年底前完成,需要每月按时报送至2020年12月。
特此通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