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我校召开处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校党委书记黄海同志对新任职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校党委副书记施纪华同志对新任职干部提出具体要求。会上,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刘醒君就廉洁从业、正确履职对新任职干部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契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和校党委决策部署,决不能擅作主张、自行其是,更不能搞变通、打折扣,甚至推诿扯皮不作为。
二是要依法履职慎用权,做用权上的“规矩人”。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防范权力滥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聚焦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廉政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是要加强修养谨言行,做纪律上的“清醒人”。要认清高校反腐的严峻形势,以案为鉴,加强纪律意识。深刻认识和分析检视高校领域和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带头加强党规党纪学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真正做到带头讲规矩、带头守纪律。
四是要担当作为立新功,做新时代的“带头人”。我校正处于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关键时期,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抓住机遇干事创业,尽快适应新环境、施展新作为、树立新形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