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协助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校纪委监督职责,11月17日,学校召开校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议,校党委听取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并专题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1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校党委领导下,不断加强政治监督,组织开展廉政谈话77次,涉及谈话对象407人次,提出廉政意见170余条;依规依纪查办案件,严格执纪问责,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先后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建议文书6份,督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项,以严格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坚持用好“四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对重大项目招投标、奖助学金评选、招生就业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提前预警;突出监督重点,先后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师德师风专项监督、廉政风险排查、信息公开专项监督、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项监督;通过选派纪检干部参加各级纪委专案、专项督查和业务培训,多措并举抓好自身建设,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学校“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
校党委会听取了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包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办法》《包头师范学院纪委与监审、财务沟通协作管理办法》《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等5项工作制度。会议还审议研究了有关案件审查调查情况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会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春生同志对校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针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围绕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党委议大事及决策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做细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新校区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八个方面的问题,指出了相关廉政风险点,提出了具体监督意见,并对学校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校党委充分肯定了校纪委一年来的工作。校党委书记王永明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事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是要突出重点,聚焦关键,精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构筑不能腐的防线;加大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态势,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事件及早进行干预处理;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做到“及时、公开、透明”;四是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遵法守纪是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鼓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根据“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不允许怕犯错误就不干事;五是校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发挥好监督职能,为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