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国庆”“中秋”节日相继到来,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引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强化作风建设紧密衔接,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改进作风、抵制歪风,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和纪法教育,强化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自查,确保纪律要求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各学院、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章守纪,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放假期间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报销由私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加班费、调研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变相旅游;严禁组织、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因脱岗、漏岗发生安全事故;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前哨”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微杜渐。校纪委将通过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强化监督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职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
希望全校教职员工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共同度过风清气正、祥和欢乐的节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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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