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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廉洁作品征集和书画现场展演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29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举办

廉洁作品征集书画现场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校园廉洁教育活动方案》工作安排,校纪委将举办廉洁作品征集和书画现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廉洁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作品主题

围绕“清廉”主题,突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家风家教等内容,引导师生涵养尚廉崇德、持廉守正的精神境界,以清风正气温润教风学风家风。

(二)征集作品类型

  1.书法类作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诗文辞赋、名言警句、反腐倡廉的警句格言或与学校校史、校情相关的诗词、文章等为内容,可自撰诗文或自选名家名帖临摹,书体不限。

2.绘画类作品。以人物形象、历史故事、山水花鸟等为题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剪纸、雕塑、陶艺以及综合画种等均可,作品独幅或组画均可,风格不限。

3.摄影类作品。人物、新闻、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等为题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需提供电子版高清原图,格式要求为JPEG/JPG,单张照片大小不低于2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新媒体类作品。以政德教育、纪法宣传、家风建设、廉洁故事、清廉人物、身边榜样等为素材,短视频、图文、漫画、图解、海报、VR、H5等新媒体作品均可。

(三)征集时间及要求

1.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作品按“标题+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纸质类(书法类、绘画类)用铅笔写到作品背面右下角,交至纪委办公室(勤业楼415);电子类(摄影类、新媒体类)发送至邮箱btsfxyjw@126.com

3.所有作品均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以党总支为单位报送。各党总支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文学院、美术学院党总支发挥专业特色、资源优势,动员组织师生尽可能广泛参与。

4.作品尺寸不限、无需装裱,一经征集均不退稿,校纪委对征集作品有无偿使用、展览、宣传权等。

5.作品须为本单位或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创意,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二、书画现场展演活动

(一)展演名称

“百米长卷师生现场书画展演”

(二)展演内容、形式

突出反腐倡廉主题,以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家风家训、清廉人物、山水花鸟等为主要创作元素。展演现场,用百米长卷铺展,教师学生自由选择站位、现场即兴发挥,各类书体和各种画法可以恣意穿插、不拘一格。通过现场展演,积极营造崇廉尚洁、和谐共融、阳光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师生以清为美以廉为荣、浩然正气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

(三)展演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中旬,青山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1.各党总支至少选派2名师生,并提前准备参演内容。美术学院党总支发挥专业特色、资源优势,动员组织师生尽可能广泛参与。

2.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请以党总支为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勤业楼415室),并请各党总支联系人员和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

 

 

三、奖项设置

对征集的优秀作品和现场展演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分类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同时,获奖作品将在学校纪委网站、廉政教育室集中展示,并择优推送至自治区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联系人:毛倩  6193015 15849102022(微信同号)

 

附件:1.廉洁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2.书画现场展演活动报名表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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