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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禁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酒驾、醉驾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6日]

 

包头师范学院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禁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酒驾、醉驾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近期,多地通报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部分高校也相继曝光了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因酒驾醉酒驾问题被严肃处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引导我校党员干部教职工遵纪守法,防范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惨痛教训,坚持“严”字当头,抓实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增强底线意识,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遵纪守法。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经常咬耳扯袖,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范酒驾醉驾问题发生。

二、认真履职尽责,发挥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和人民教师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好本部门、本学院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八小时外”的管理监督,切实做到管住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三、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广大党员、教职工要紧绷不触碰法律红线这根弦,切实从一个个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做到入心入脑,引以为戒,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筑牢“酒驾违法、醉驾入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意识,摒弃“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和“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时刻保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杜绝酒驾醉驾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教职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屡禁不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出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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