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立足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习近平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纪委2019年工作要点》,现将2019年纪委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习近平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包头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高校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总体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学校中心工作,巩固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成果,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审理能力与水平,认真监督执纪问责,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任务
1、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安排部署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校领导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副处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完善《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强化日常工作与考核。
2、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理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彻底改变和纠正纪委代替有关部门履行应该由部门履行的主管和监管责任的情况。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有关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审计业务分离。设立纪委办公室,成立纪检监察室,补充配备专职专业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
3、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与工作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要适应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充实到队伍中来。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本领,注重自身监督。
4、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各总支纪检委员的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纪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专兼职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的工作水平,试行委员年底述职;积极参与纪委督查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在基层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先锋作用。
5、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和执纪审查工作,提高办案水平。按照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调查、诫勉通报、立案审查等工作,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和执纪审查职责,确保执纪审查安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培训、学习纪检知识、严格审查流程等,提高“三项技能”,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6、协助校党委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督促完成2018年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开展2019年巡察工作。重在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在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校党委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7、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与整治工作。巩固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成果,坚决整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和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行为,继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员工合法利益的行为。按照驻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做好党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不断推动学校工作作风和“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8、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对“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工作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并督促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校领导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年内至少要完成一次党风廉政、形势政策报告或思想政治教育讲座,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纪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带头讲党课。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
9、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畅通各种信访举报渠道,坚持底线思维,认真排查和处置问题线索,严肃纪律审查工作,继续解决执纪监督宽松软问题。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10、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各部门与二级学院党组织夯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政治基础,把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在实处。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廉政评价。
三、监督重点及责任单位
校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根据各单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认真领悟习近平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讲话精神,重点对以下20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实施重点监督和执纪问责。
1、政治纪律。督促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课堂上和其他场所有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论和行为。依据教育部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意见,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责任领导:校领导、各党总支书记、院长;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各部门、各党总支)
2、组织纪律。检查《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和“支部建设年”开展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党员发展工作中工作不规范、程序不严格,弄虚作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查民主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学习活动造假行为,严查个人事项申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校领导;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3、意识形态。督促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落实年”工作。监督宣传、统战部门和各单位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网络安全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健全网络舆情引导监管应对机制不力,未能及时化解处置意识形态风险问题。查处对课堂、论坛讲座、新媒体等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不到位情况。
(责任领导:校领导;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网络中心)
4、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监督检查和“三公经费”使用。检查学校工作作风和“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四官”和四个“不作为”问题进行查处。推动立德树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审核性评估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
5、三重一大。督促学校领导班子和二级学院严格遵守民主决策程序,规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行为,督促党政联席会议、教授委员会、处务会执行集体决策议事制度。重点查处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按规定程序召开会议存在的决策问题。
(责任领导: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学院、各部门)
6、干部人事。监督检查履行干部人事工作程序情况,督促学校机构改革和处级干部换届风清气正,顺利进行。重点查处在选人用人、干部聘用(任用)、人员招聘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
(责任领导:施纪华;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7、招生考试。推进阳光招生,规范各类招生考试录取行为,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形象。重点查处违反招生工作流程、徇私舞弊等招生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领导:施纪华、双山;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
8、基建修缮。督促责任部门强化对工程项目预决算、招投标、勘查设计、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重点查处随意变更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正常招投标、偷工减料和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
(责任领导:双山;责任单位:国资处、后勤处)
9、招标采购。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规定,加强对教材、图书、设备、器材、食材耗材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重点查处违反招投标规定,围标串标、规避正常招投标程序,私下协议、分散采购、化整为零、收受回扣以及商业贿赂等行为。
(责任领导:王有亮、双山;责任单位:教务处、国资处、图书馆、后勤处)
10、财务管理。督促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和基建项目、大额购置、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的监控。重点查处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收费、虚假列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责任领导:王有亮;责任单位:财务处)
11、科研经费。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执行国家科研项目评定申报、经费管理使用违规情况,加大重大科研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计划任务书执行、分配经费和违规报销以及挪用、挤占、套取专项科研经费等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双山;责任单位:科技处)
12、国有资产。督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国有资产购置、处置,保值、增值;监督自治区巡视整改专项治理完成情况。重点查处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领导:双山;责任单位:国资处)
13、教育扶贫。重点监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贫困生识别认定、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等流程规范、到位。严肃查处严查优亲厚友、照顾关系、吃拿卡要,克扣、截留、挪用、贪污贫困生奖助学金、补贴救助资金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施纪华;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14、学生服务。督促规范教育收费管理。重点查处发生在学生身边腐败问题,严查在学分认定、转学(转专业)、毕业(学位)证件发放、费用收取,选课、入伍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领导:王有亮、施纪华;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网络中心、各学院)
15、后勤餐饮。督促全力做好后勤保障与餐饮安全管理服务工作。重点查处在餐饮、住宿、医疗等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不正之风和侵害学生利益的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施纪华、双山;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后勤处、创业学院)
16、职称评聘。检查督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职称评审办法与规定。重点查处职称评审及教师岗位聘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施纪华;责任单位:人事处)
17、学院管理。检查推动党务政务教务公开,督促二级学院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主管工作职责。重点监督二级学院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发放等方面不规范、不公平公正公开、乱收费等问题。
(责任领导:校领导、各院长;责任单位:各学院)
18、“四官”整治。监督各单位落实校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和规定情况。重点查处拖着不办,顶着不干,服务意识差和效能低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整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和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责任领导: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各党总支)
19、巡视(察)整改。督促检查检查自治区巡视整改和校内第一轮巡察整改到位情况。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督促全校各单位全力做好各种专项整治与治理工作及其整改落实。重点查处整改不到位和对专项治理落实不力问题。
(责任领导:校领导;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党总支)
20、安全稳定。检查督促校园政治、治安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扫黑除恶履职不到位,导致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责任事故责任人。
(责任领导:施纪华;责任单位:保卫处、各部门、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各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完善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强化法治意识,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2、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和实效性。各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责任。
五、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组成由纪委委员牵头、专兼职纪检委员参加的督查检查组,对以上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压力传导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党风廉政工作日常管理情况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纪委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纪委及时向党委汇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重大失误责任人。(后附监督检查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