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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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节俭文明廉洁欢度“中秋、国庆”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8年09月20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又值我校“开学季”,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和校园环境,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把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和党委的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确保过一个廉洁祥和的佳节。

二、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赠送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礼品礼金,严禁利用校庆组织和参与违规宴请等活动,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礼品礼金等行为。   

三、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抓早抓小,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的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快查快办。要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举报电话:6193011、6193015

举报邮箱:btsyjiwei@163.com

特此通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20

 

 

关于对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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