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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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俭文明廉洁欢度“国庆、中秋”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7年09月21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临近,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要严格按照学校纪委2017920日给各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发送的关于节俭过国庆、中秋的短信要求,确保过一个廉洁祥和的佳节。

二、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赠送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三、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抓早抓小。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举报电话:61930116193015

举报邮箱:btsyjiwei@163.com

特此通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920

关于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征文与研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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