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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审计处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1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好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维护师生员工根本利益为宗旨,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为学校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一)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校宣传教育工作、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责任单位:纪委、组织人事部、宣传部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单位:纪委

(三)校院两级中心组要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宣传部牵头,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四)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责任单位:纪委、组织人事部

(五)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使廉政文化与教育教学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的不断创新,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

责任单位:纪委、组织人事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各二级学院

(六)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明确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

纪委、宣传部牵头,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二、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七)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任务分解,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位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责任单位:纪委

(八)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健全政务公开、校(院)务公开、干部监管、财务监督、招生考试监督、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尝试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年底前实施校(院)两级党务公开。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九)进一步推进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纪委、组织人事部牵头,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三、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制度

(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和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

纪委、组织人事部牵头,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十一)落实行政监察制度。继续加大对招生考试、干部人事、职称评定、基建招投标、物资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形成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良好机制。

监审处牵头,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组织人事部、后勤基建处、国资处、财务处

(十二)落实好审计监督制度。对经营性单位要落实好年度审计制度;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干部要落实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好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审计。促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责任单位:监审处

(十三)落实好群众监督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确保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工会

四、着力解决好教育行风问题

(十四)加强收费管理,落实好内发改费字[2010]1912号文件精神,发挥好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的职责,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检查,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监审处、财务处牵头,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十五)积极推进学风建设。完善学风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科技处、教务处、学报编辑部

五、加强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十六)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深入剖析案件,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提出建设,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要在坚持从严治校、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同时,既要坚持着眼防范和教育帮助,积极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又要坚决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维护各项党政纪律的严肃性。

责任单位:纪委

我校被评为2010年包头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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