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这一主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综合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保护、改革的效能,为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中心组学习的总体规划中,重点抓好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开展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内容的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3、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宣传舆论氛围。把廉政文化活动与学校日常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师德建设相结合,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相结合,与校园和谐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廉政文化在学校广泛传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氛围。
1、加强对校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学校、各二级学院各项公开制度、制定公开目录情况等,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加强对干部人事管理、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图书教材采购、物资采购等的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3、加强对各级各类考试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招,从严治考,强化对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与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配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1、做好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重点做好综合教学楼及新建工程项目、修缮项目的审计。
2、根据学校实行经费切块分配管理的实际,加强对二级学院切块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的检查面不低于三分之一。
3、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重点对资产管理数量多的使用单位进行调查。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做好任务分解。要协助党委做好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每个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承诺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继续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做好检查监督。
3、根据我校《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对因领导失职,导致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发生的单位,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理的要处理,该追究的要追究。
五、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1、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每一件信访有着落,署名信访有回音。
2、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着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3、加强与校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信访沟通与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情况反馈,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1、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
2、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精神,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3、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及时总结评议中反映出问题,加强整改落实。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工作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全面提高“五种能力”,即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带头遵纪守法,主动接受监督,更加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主动适应教育审计面临的新形势,学习和借鉴内部审计的新理论,探索和运用先进的审计理念、技术与方法,不断激发创新意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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