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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近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的通知》(内纪发〔2015〕8号),要求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我区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有关情况,现对我校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取得的成果,做出如下部署,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艰巨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四风”问题病源未除、树倒根在,一些问题禁而未绝,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尤其是“四风”问题呈现出许多新变化新特点,防止反弹任务仍然艰巨。中央纪委不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秋国庆期间,自治区、盟市等四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组成200多个检查组,先后1000余次,深入4000多个部门(单位)、旅游景点、商场酒店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违规操办婚宴和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线索136个。全校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可丝毫放松,必须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以顽强的意志持之以恒抓下去。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
        各党总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在心,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自觉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顶风违纪行为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强化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三、持之以恒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政治任务,要驰而不息、执纪到底,严字当头、寸步不让。要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全面落实的深厚氛围。学校纪委和各党总支要持之以恒保持政风肃纪和监督问责的高压态势,让违规之事、违规之人无处藏身。要丰富监督手段、畅通监督渠道,深入挖掘通过快递、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送礼神器”收送节礼等“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要鼓励师生员工大胆举报,一旦发现违反“四风”问题的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此通知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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