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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审计处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24日]
关于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5月和12月,学校监审处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对14位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和转岗交流的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5个二级学院、8个职能处室及后勤服务总公司。
   此次审计重点审查了2009—2011年期间被审计人员作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责任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财经
法规及学校有关制度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及重点项目投资民主决策情况、内部管理及控制情况、创收情况、干部本人遵守廉政
规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人员主动提交了个人履职情况报告,所在部门及时提交了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为确保审计数据和情况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人员采取调阅账目、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个别经费管理事项依法进行了核实和取证,审计结果征求了被审计人员意见,并与所涉及单位的现任班子主要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建章立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18条,并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被审计部门积极主动进行了整改,认真填报了整改落实反馈单。对个别仍未整改落实的问题,监审处将会继续跟踪落实。
    此次审计未发现被审计干部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告知全校,以期引以为鉴。
    一、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管理人员的违纪行为和账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审计发现,后勤服务总公司所属经营开发部下设的网络教室存在明显的短款问题,表现为网络教室向公司财务上缴的收入明显少于网络教室计费系统显示的收入额。经查,确认为网络教室管理员不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网络教室管理相关规定,私自更改系统数据,截留收入。目前,截留款额已全部追缴,当事人已被解聘。
    对网络教室存在的收款不使用收据、使用个人开户存折存放公款、大量现金存放管理员手中、自经营初始至审计日从不备份收费系统数据、不及时上缴收入、上缴收入没有收入明细等问题,公司财务人员不闻不问,没有发挥监管职责,致使管理员截留收入行为没被及时发现,构成违纪。
    建议公司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以对公司及学校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能;学校财务处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指导,发挥好监管职能;监审处调整按年度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方式,适时对各中心进行审计。
    2、公款私存及坐支问题
    个别单位有公款私存和坐支问题,已在审计中予以规范,全额上缴了财务处,并对当事人提出批评。
    3、账务不公开问题。有的学院不能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账目,经费管理不透明。建议各二级学院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重要支出要及时扩大公开范围,发挥好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设备维修缺乏监管的问题
    目前,学校各类小型办公、教学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的维修,多数情况下由使用单位自行维修,后经校领导审签,到财务处报账。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监督检查、处置等。建议国资处加强对设备维修的统一管理,制定设备维修制度,完善报修手续,确定定点维修厂家,较大型维修项目坚持审计结算制度。各使用单位对于需要维修的设备要及时报告国资处,纳入学校统一维修管理。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问题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不足一年,或单价在800元以下的教学类用品、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一般办公用品。目前,此类用品多数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经校领导审签后报账,存在同类用品价格不等,用量差异较大等问题。建议国资处制定低置易耗品的采购、管理办法,教学类用品经使用单位申报,由教务处牵头组成统一采购小组进行集中采购,使用单位要建立台账,办理入库手续,专人负责保管,教务处监管使用情况;一般类低置易耗品应经使用单位申报,由国资处牵头经校集中招标采购小组招标采购,在使用单位建立台账,国资处监管使用情况。
    3、教室、场馆、机房、底店的出租、擅自使用问题
   (1)教室、场馆、机房的出租、擅自使用问题
    审计中发现,学校教室、机房等的出租、擅自使用现象很多,使用单位在未经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自行出租、使用,收取租金或培训费,作为本单位创收经费自行支配使用,随意性大,极易造成租金的流失、房产设备的损毁、同时存在不安全隐患。建议国资处建立房屋(场馆)出租、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出租、使用审批手续、租金分配办法等,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各单位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杜绝私自出租出借现象。
   (2)底店的出租问题
    目前,学校校园内外底店全部交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出租管理,其中非公司自建底店收取的租金用于抵顶学校所付服务费。公司自建底店执行招租价,租金标准普遍高于市场价;非公司自建底店执行协议价,多数是多年租用的一些老客户,租金标准普遍偏低,且租金收缴不及时,有欠缴现象。
    建议对学校底店逐步实现统一管理,由国资处牵头,做好市场调查,确定出租底价,对近期合同期满的底店由学校招标小组招租确定承租人,财务处负责租金的收缴管理。
    4、资产的入账问题
    按学校资产管理办法,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均属固定资产。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用创收经费购置的设备不办理资产入账手续,长期游离资产管理之外,极易造成资产流失。建议国资处定期清查,各单位要尽快清点本单位资产,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以上问题望各单位引以为鉴,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制度的宣传解释、指导落实和监督检查;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经济管理责任,认真执行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大额资金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审批手续,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账目,及时与财务、国资部门沟通落实好资产定期核查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促使学校在经费、资产管理等方面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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