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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处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审计处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8日]

包头师范学院处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一轮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包师党发[2011]54号)精神,结合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的和意义

开展干部离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以及对存在问题应负的责任,有利于加强对学校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促进和加强学校的财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有利于为校党委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从而保证选好用好干部。

二、审计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对象为,负有经济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因任期届满轮岗、或因年龄限制不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院(系)、处(室)、后勤服务总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计范围主要是2009年1月至今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活动运行情况。审查资产、债权、债务增减情况;审查物品采购、资产、基建项目、收费、奖助学金发放等的管理情况;审查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程序是否严格、透明。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审查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隐瞒,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收坐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和私设“小金库”现象;支出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现象。

(三)民主决策情况。审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大额资金支付是否由集体讨论决定。

(四)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审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由校监察审计处牵头组成审计组,组织实施审计。采用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处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要求在干部到岗前完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监察审计处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切实抓紧抓好。涉及到审计工作的部门要及时、完整地提供截止审计日止的有关账簿、凭证、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保证人员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干扰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

(二)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济问题,要及时上报校党委,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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