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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6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做好“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纪委、高校纪工委分别在《关于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内纪办[2017]18号)、《关于做好“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内教纪监[2017]11号)中部署了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任务。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学校纪委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与对象

明察暗访工作时间从本通知印发到20175月底,主要针对全体党员和全校各院(处)、班子成员、工作人员。

二、工作方式

学校纪委进行明察暗访,党政办公室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进行自查,财务处对全校账务账目、开具的发票进行自查,各院(处)对本单位的运作经费、开具的发票等进行自查。

三、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纪委的通知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四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

(二)工作纪律问题。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发现和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迟到、早退问题,不按规定请销假问题,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上班时间进行上网打游戏、购物、炒股等无关工作内容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纪委牵头组织并具体实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察暗访工作,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总支书记或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落实自查工作。各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积极做好监督工作。

(二)坚持快查快结。学校纪委对于明察暗访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在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快查快结。

(三)及时通报曝光。一旦发现问题,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四)严肃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的院(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院(处)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五)上报自查材料。全校各院(处)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于2017530日工作结束两天内,向学校纪委上报自查报告,逾期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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