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强化靠前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今年以来,校纪委结合我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旨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政责任意识,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此次廉政风险排查涉及全校所有的16个二级学院及30个行政部门,各学院、各部门紧紧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权力运行、工作作风等方面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特别是对资产管理、财务报销、招生就业、招投标、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师德师风、评奖评优、干部选任等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重点排查。通过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340个,制定防控措施560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校纪委在指导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将各学院、各部门排查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汇编成册,印发全校,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教职工的广泛监督。
校纪委要求各学院、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流程,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与管理。同时,要对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堵塞漏洞。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防控工作不力、相关责任领导失职渎职的问题,将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